积分规则
积分奖励
积分流程

 


*本计划自2007年9月28日开始实行,星河会保留适时调整或终止该计划的权利
 
星河会---积分计划
 

序号

积分项目 积分标准 积分途径
 1 入会积分 5分
通过网上、销售现场、星河会填写《入会申请表》并通过本会确认成功入会。
 2 活动积分 2分/次
参加由星河地产或本会邀请、组织的活动。
 3 投稿积分 5分/稿
为本会会刊投稿,并获得刊发。
 4 友情积分 10分/次
应本会邀请成为特约嘉宾,或为本会工作提供友情帮助。
 5 建议积分 10分/条
对星河地产或本会提出合理化建议,并获采纳。
 6 首次购房积分 1分/万元
星河会成立后,加入本会的会员首次或多次购买星河地产开发的物业。

特别说明:

1、以上所指“物业”仅代表会员直接通过销售现场向星河房地产公司购买的在售物业,不含车位,也不包括通过三级市场购得之物业,不包括团购行为。

2、积分标准中的“万元”均以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实际成交金额为准(万元以下不计算)。

3、会员在首次或重复购买星河地产开发的物业时,均可参加购房积分。

4、会员参加购房积分时,请在签署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的同时主动出示会员卡、身份证明、合同复印件、房款收据复印件,在销售现场由客服人员办理积分手续,签署《星河会积分证明表》,逾日无效。

5、会员参加购房积分时,仅可同时享受正常的公开购房折扣和会员积分;如有特别申请折扣的情况,以销售现场的最终解释为准。

6、星河各项目(包括星河物业公司管理的项目)业主在加入星河会后购买的物业方可享受购房积分和特别会员折扣。

7、会员所购物业发生退、换或更名情况时,原积分立即作废,请会员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重新办理积分手续。